班里的同学经常针对我,经常伤害我的心理。从高一开始,他们现在已经高三了。他们仍然这样对待我。我现在心理健康,侮辱我。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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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选择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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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侮辱学生侵犯了学生的人格尊严权,严重的还可能涉嫌
侮辱罪。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
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第九百九十一条
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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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