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女方不愿意生孩子可不可以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
2023-06-18 03:05: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允许起诉离婚的法定情形是:
    1、男方不允许起诉离婚,即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且不具备法院认定有必要受理其诉讼请求的情形的;
    2、调解和好,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3、其他法定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 妻子不愿生孩子可以起诉离婚,如果丈夫认为妻子不愿生孩子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可以以此为由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审理该离婚案件后,经过庭前调解,确认无法挽回夫妻感情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根据法律规定男方起诉离婚的条件:
    (1)有一方认为夫妻感情破裂且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
    (2)无法在子女的抚养权和赡养费或者是财产分割上达成共识;
    (3)必须是女方不在怀孕期间,女方分娩后一年以后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后,但是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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