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作品侵权行为构成要件:
(1)所侵害的标的属于《著作权法》所保护的内容;
(2)侵权人并非合理使用;
(3)有对他人的作品有剽窃、为支付报酬而使用等足以构成侵权的行为的。
构成著作权侵权的,应当承担相应的
民事责任。
根据《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有著作权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法律依据:《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