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厂子里干活的时候被同事不慎碰伤,造成鼻子骨折 这样厂子里的老板有责任吗

工伤索赔
2023-06-18 05:3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工厂上班如果是由于工作原因被被同事打伤,厂里有责任,可以申请工伤鉴定,劳动部门鉴定为工伤的,厂里应当承担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损失,支付后可以向违法打人者追偿。
    如果因个人纠纷被打伤,工厂疏于管理,应当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对他人进行人身伤害的,若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伤情,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若不构成轻伤的则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即可。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受伤职工在追究打人者刑事责任、民事赔偿责任的同时,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已构成十级伤残,再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工伤赔偿
  • 因工作原因受伤的劳动者一般是不能按照侵权责任主张他人对自身进行赔偿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工伤与侵权责任适用的法律是不一样的,认定为工伤后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赔偿,不能按侵权责任主张赔偿。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第五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