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股权融资限制条件有哪些

股权转让
2023-06-18 06:3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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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股权融资是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需具备的条件一般有:第
    一、基本条件包括公司主营业务突出,市场前景广阔,公司有良好的业绩增长预期;公司管理基本规范并有较高的水平,管理团队有较强的敬业精;公司预期在一定时间内能够公开上市。第
    二、主体资格包括属于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三年以上;企业注册资金已经足额缴纳;企业的股权清晰;公司业务应当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第
    三、财务指标包括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最近一期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等。
  • 股权投资的限制包括自然人股东应具有完全行为能力、法人股东应是可以从事营利性活动的法人、公司不能成为自己的股东、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不得成为所任职企业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股权投资一般具有如下的限制:自然人股东必须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法人股东应是可以从事营利性活动的法人、公司不能成为自己的股东、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不得成为所任职企业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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