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我家房子在公路边,是1980年右右爸爸和爷爷他们建筑的老房子,土地是自己家,那个时候我不知道有没有批条因为从来没有别人问过,所以就不知道有没有,现在想重新建房请问需要什么,要走那些程序?请帮我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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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是什么道路,你可以参照以下的标准确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保障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以及公路发展的需要,组织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等部门划定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 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
(一)国道不少于20米;
(二)省道不少于15米;
(三)县道不少于10米;
(四)乡道不少于5米。 属于高速公路的,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不少于30米。 公路弯道内侧、互通立交以及平面交叉道口的建筑控制区范围根据安全视距等要求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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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重新申请在宅基地建房为例
申请流程与上面基本一致,不同的是乡镇政府初审通过后,还要报县(市、区)住房城乡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另外材料准备方面,除了户籍证明等三项,需占用农用地的,要提供村民委员会出具的拟占用农用地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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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