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司一名员工,入职前未告知有怀孕迹象,因为有怀孕的迹象是不符合公司用人的要求的,但是现在员工已经入职,我司要辞退该名员工,但是员工要以走法律程序,请问我司有多大胜算

2019-05-25 15:20:4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用人单位辞退职工,需要先制作《解聘通知书》,然后将《解聘通知书》送至工会审查,工会无异议的,送达员工本人。
    《工会法》第二十一条 企业、事业单位处分职工,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
    企业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认为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要求重新研究处理时,企业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 劳动合同法》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也有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
    与公司协商不成的,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