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办理了生源地助学贷款,但是回到学校后发现,学校被工作人员弄错了,但我是填对了的,然后录取通知书也已经交个学校了,这个需要如何处理

金融借款贷款
2023-06-18 07:4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事人要申请助学贷款的,可以向当地的县级资助中心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填写借款合同,提交本人的入学通知书或学生证、有效居民身份证等材料,经审核通过的,就可以依法获得贷款。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银行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第四条
    高等学校的在读学生申请助学贷款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入学通知书或学生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同时要有同班同学或老师共两名对其身份提供证明。

    第五条
    高等学校在读学生申请助学贷款要按规定填写借款合同,承诺离开学校后向贷款人提供工作单位和通讯方式,承诺贷款逾期一年不还,又未提出展期,可由贷款人在就学的高等学校或相关媒体上公布其姓名、身份证号码,予以查询。

    第六条
    助学贷款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学生在读期间所在学校的学费与生活费。
    第七条
    助学贷款的期限一般不超过八年,是否展期由贷款人与借款人商定。
  • 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首先由借款学生领取填写申请表,到村委会(居委会)进行审查并加盖公章;带上相关证明材料到县资助中心提交申请;县资助中心审查通过后确认盖章;学生到当地农信社办理开户手续。合同经国家开发银行审批生效后当地农村信用社根据学生申请,为借款学生开设个人账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十三条
    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四)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 当事人要办理助学贷款,需要按照以下步骤:
    1、申请人准备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和国家助学贷款需要的其他资料,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进行注册并填写个人信息;
    2、学校进行资料初审,银行进行资料终审,对于审核通过的学生,国家开发银行将会把助学贷款发放至指定账户。法律依据:《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操作实施细则》第二条
    国家助学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由中央财政或地方财政贴息,用于借款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法定被监护人在国内高等学校就读全日制本、专科或研究生所需学杂费和生活费用的助学贷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