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工厂隔离期间按基本工资支付,但复工后加班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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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一定标准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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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发工资时要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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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基本工资计算加班费不合理。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相应的标准支付加班费,这里的工资指的是每月的总收入,包括五险一金等,因为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仅仅是基本工资。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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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