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被告,但我在外地要求原告开庭,我们能不去吗?

刑事辩护
2023-06-18 09:1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被人在外地法院起诉开庭也是要去。法院是有管辖权的,如果是异地起诉,那么在哪一个法院起诉,就在哪里开庭审理。被起诉的当事人就应该前往开庭,如果没有正当理由不去的话,会进行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法律分析:异地开庭可以不去,但是原则要求本人出庭应诉,如果不出庭,你在官司中会处于比较被动的地位;如果实在没有时间,可以委托律师代为出庭应诉。
    如果接到了法院的传票,就说明已经被人起诉到法院,做了被告。
    这时,应该按照法院的指示和法律规定,积极应诉,同样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法律分析:异地开庭可以不去,但是原则要求本人出庭应诉,如果不出庭,你在官司中会处于比较被动的地位;如果实在没有时间,可以委托律师代为出庭应诉。如果接到了法院的传票,就说明已经被人起诉到法院,做了被告。
    这时,应该按照法院的指示和法律规定,积极应诉,同样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二条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第一百六十三条 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
    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第一百七十二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