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家在乡下有几块地和一栋老房子 地的名字是我姥姥的??房子的名字是我姥爷的,但是我老爷十几年前就和我奶奶离婚,跑了然后我家就在原来的房子拆了建了新房子,几十年后我姥爷出现了 和我奶奶复合了 但是没有领复婚证,今年我奶奶死了??那两栋房子就在我老爷名下,,现在他又想要娶新老婆,然后我们现在想把房子要回来 不知道怎么办

离婚
2019-05-25 15:40:4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现实生活中主要集中在房改房等带有福利政策性质的房屋上,这些房屋的取得往往是由一方婚前承租或与职务、级别、工作年限等挂钩,所花费的费用要远远低于房屋的市场价值。而且当初分得房屋的情况又有许多具体情况,使得处理此类房屋争议相当棘手,而产权证往往由单位直接办在本单位职工名下,这在我国是比较普遍的现象,以前争议较大,现在有了明确的“说法”。按《婚姻法》的基本原理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的规定,这一类的房屋还是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且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之前你们离婚后的房产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复婚后的房产属于你丈夫的婚前个人财产,从你们登记之日起,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有。
    如果想变成夫妻共同财产,建议签署夫妻财产协议,或在房产证上加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