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孩子的出生证明不见了,补办需要哪些材料?

2023-06-18 09:3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小孩子的出生证明不见了能补办。《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需要补发时,应由其父母或监护人向原助产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办理。补发程序如下:
    1、申请人向原助产单位提交下列材料:出生医学证明补发更改申请表,并附父母双方的户籍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公安机关或村(居)委会出具的遗失证明。如新生儿未入户则需提供父母双方户籍所在公安机关的未入户证明。
    2、原助产单位审核申请人提交的上述材料,审核原件,保留复印件,并核对原分娩记录、出生医学记录及出生医学证明存根,无误后逐级报请妇产科主任、医务科(股)长、单位法人签字批准。
    法律依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
    第三条《出生医学证明》由卫生部统一制发,市、区(县)卫生局负责《出生医学证明》的发放管理与监督。
    第四条依照“母婴保健法”制定的《出生医学证明》是具有医学法律效力的证明:
    1、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生的健康及自然状况;
    2、证明出生人口的血亲关系;
    3、新生儿获得国籍的医学凭证;
    4、新生儿依法获得保健服务的凭证;
    5、为户籍管理机关进行出生人口登记提供医学依据;
    6、为其它须以《出生医学证明》为有效证明的事项提供依据。
    第五条凡在本市出生的活产婴儿,由接生该婴儿的医疗保健机构在婴儿出院前为其出具《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后方可签发。
  • 补办孩子出生证明需要以下材料:
    1、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
    2、在户籍所在地报刊登报声明旧的《出生医学证明》作废报纸一份;
    3、需提供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4、户籍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复印件、遗失证明。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法律依据:《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要求补发,应向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
    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
    (一)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
    (二)父母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经核实情况属实给予补发,同时登记备案。
    未办理户籍手续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的,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的,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具体补发程序由各地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
    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的相关资料由补发机构登记备案,永久保存。
    补办孩子出生证明的流程是什么
    1、孩子的父母持本人的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到孩子出生的医院开具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
    2、然后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申请予以补发。
  • 出生证补办材料有户口簿、父母的结婚证、身份证、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等,出生证明到孩子出生的医院补办,在开好出生证明以后,到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予以补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三条
    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条
    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
    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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