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快递签收,发现破损少件,怎么办

消费者维权
2023-06-18 10:12: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签收后破损算消费者的责任,快递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如认为属于快递公司运输责任的,需要有证据证实系快递运输导致破损;如有证据证明快递公司明知是易碎品而未告知先验货后签收,或者快递公司不允许验货签收的,在掌握相关证据后,可以向快递公司索取赔偿。
    法律依据:
    《邮政法》第四十五条
    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内的邮件和汇款的损失赔偿,适用本章规定。
    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以外的邮件的损失赔偿,适用有关民事法律的规定。邮件的损失,是指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
    《邮政法》第五十九条
    本法第六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第三十六条关于邮政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规定,适用于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第十一条关于邮件处理场所的规定,适用于快件处理场所;第三条第二款、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关于邮件的规定,适用于快件;第四十五条第二款关于邮件的损失赔偿的规定,适用于快件的损失赔偿。
  • 签收快递,视为对邮件内容的确认,签收后发现货物破损的,快递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如认为属于快递公司运输责任的,需要有证据证实系快递运输导致破损。如有证据证明快递公司明知是易碎品而未告知先验货后签收,或者快递公司不允许验货签收的,在掌握相关证据后,可以向快递公司索取赔偿。

    法律依据: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递快件(邮件),应当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
    快件(邮件)外包装完好的,由收件人签字确认。投递的快件(邮件)注明为易碎品及外包装出现明显破损的,企业应当告知收件人先验收内件再签收。企业与寄件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对于网络购物、代收货款以及与用户有特殊约定的其他快件(邮件),企业应当与寄件人在合同中明确投递验收的权利义务,并提供符合约定的验收服务,验收无异议后,由收件人签字确认。
  • 快递收到破损,快递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但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该破损非您本人造成的。在收到货物时没有检查,直接收货,后又主张物品损坏的,比较难获得赔偿。法律依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快递企业对不能确定安全性的可疑物品,应当要求用户出具相关部门的安全证明。
    用户不能出具安全证明的,不予收寄。快递企业收寄已出具安全证明的物品时,应当如实记录收寄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重量、收寄时间、寄件人收件人名址等内容,记录保存期限应当不少于1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