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你的户口可以登记结婚吗?

2023-06-18 10:2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结婚登记用户籍证明可以。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应当准备好以下材料:如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第一款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 按照以下程序,男女双方可以在我国结婚:
    1、双方准备好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以及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材料;
    2、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
    3、民政局审查申请材料,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 集体户口不会对结婚登记有实质影响。男女双方自愿结婚,只要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双方均无配偶,无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也均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就符合办理结婚登记的条件。
    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即可。登记结婚时,需要携带户口本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三张二寸半身免冠合影照片,一方或双方是集体户口的,结婚登记时,还需要提交常住人口登记卡,部分地区要求提交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
    还没有办理落户手续的,可以到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凭公安部门或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