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别人的身份证号码和银行卡可以贷款吗?

金融借款贷款
2023-06-18 11:12: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拿别人的身份证可以贷款吗
    1、拿别人的身份证可不可以贷款,需视情况而定:
    (1)如果使用别人的身份证办理贷款,需要身份证所有人知情,并且到场确认过,可替贷款;
    (2)如果身份证所有人不知情,那么拿别人的身份证办理贷款将构成侵犯姓名权的民事侵权行为,情节比较严重的,将构成贷款诈骗行为,不可以贷款。
    2、法律依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贷款流程是什么
    1、贷款的申请,借款人向当地银行提出借款申请;
    2、信用等级评估。银行对借款人的信用等级进行评估;
    3、贷款调查。银行对借款人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等情况进行调查;
    4、贷款审批。银行按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贷款管理制度进行贷款审批;
    5、签订合同。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
    6、贷款发放。银行按借款合同规定按期发放贷款;
    7、贷后检查。银行对借款人执行借款合同情况及借款人经营情况进行追踪调查和检查;
    8、贷款归还,贷款到期,借款人按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如要展期应在借款到期日之前,向银行提出贷款展期申请,是否展期由银行决定。
  • 别人只有你的只有身份证银行卡不能办贷款。
    1.办理贷款需要本人身份证、实名手机卡、本人银行卡,还需要本人验证。所以别人只有你的身份证银行卡是办不了贷款的。
    2.进行贷款的一般只能是本人贷款,如果用他人的身份信息进行贷款的,可能涉及到贷款诈骗,要承担法律责任。
    3.你可以在央行征信查询确认一下有没有被冒用、被贷款。
    拓展资料:
    办理贷款的条件——
    法律依据:《个人贷款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1、准备资料。
    个人首先准备好向银行贷款所需的资料:包括借款申请书、客户的身份证、户口薄、收入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等材料(有配偶的客户,还需提供配偶的身份证和户口薄)如果是抵押贷款的客户,需要出具抵押物的产权证;如果是免担保贷款的客户,需要提供良好的信用记录。
     
    2、办理申请。
    准备好相关资料后,客户可以到银行或银行委托的律师事务所操持贷款申请向银行交验相关资料和客户交纳各项费用后,客户需要与银行签定贷款合同,并以此作为约束双方的法律性文件。
    3、货款审查。
    如果是购房贷款,首先由银行委托的律师事务所对客户申请进行初审,如果合格则由银行进行最后的贷款审批;如果审查不合格,则银行将退回客户的相关资料和所收取的费用。
      
    4、办理其它法律手续。
    除合同之外,客户还需办理一些法律手续。如果是抵押贷款的客户,客户需要在银行进行抵押物的抵押登记和备案,以备将来查询。  
    5、银行放款。
    客户的相关手续料理完毕之后,银行会根据对借款人的评定,进行借款审批或者报送上级审批。然后,工作人员会告知客户贷款数量、贷款期限、贷款利率等相关细节,并签发贷款指令,将贷款项划入客户帐户。
  • 法律分析:别人用我的身份证号码可以网上贷款吗:如果别人知道自己的身份证信息又拥有自己手机的情况下是有可能在利用自己的身份在网上贷款的。在办理贷款时,贷款机构一般都会核对本人的身份信息,如果个人身份有问题的话,贷款机构是不会给予办理的。
    一旦你将身份信息提供给他人,他人是可以冒用你的名义贷款的,如果不按时还款,甚至拖欠的话,贷款机构最终会找你来偿还。身份证贷款不是仅凭一张身份证就能下款,而是指的通过网上、手机等多种方式申请小额信用贷款,提交身份证资料、个人信息,凭借信用去申贷的一种方式。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
    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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