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农民工,在施工现场工作,工资也是按照承包性质,与承包商约定实际完成工程量和约定单价结算工资,已与承包商结算,现在总剩下的5万元工资没有支付,承包商没有支付,找项目公司,劳务公司说承包商的工程款已经全部支付,没有办法提前支付,让我自己找承包商要?承包商说不?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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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或扣发工资的,单位和职工可以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职工可以向当地的区县级
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
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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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工人工资,业主负连带清偿责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得将工程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否则应承担清偿拖欠工资
连带责任。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
合同约定与建设工程承包企业结清工程款,致使建设工程承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先由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先行垫付的工资数额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
法律依据:《
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 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得将工程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否则应承担清偿拖欠工资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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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