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合同已经过期了,公司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我是否续签,相当于过期后仍然存在劳动关系。现在公司签了合同,降低了我的工资。这合法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6-18 12:06: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劳动者或用人单位提出不再续签的,用人单位应一次性结清全部的工资的,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不再续签的,还应支付终止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 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 合同到期后公司没有续签仍在工作是可以赔钱的,应当支付双倍工资。合同到期后双方并未续签也未解除的雇佣关系,如果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劳动合同到期时如果公司提出不续签或者降低劳动合同的约定条件来续签而被拒绝的,劳动者能要求补偿,劳动者每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可以要求公司向其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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