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去办理离婚,今天下午可以吗

起诉离婚
2023-06-18 12:42: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理离婚要如下手续:
    1、协议离婚的,需要结婚证、本人身份证明、子女出生证、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经过离婚冷静期等手续;
    2、诉讼离婚的,需要结婚证、本人身份证明、子女出生证、符合起诉条件的起诉状、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等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办理离婚需要经过如下法定手续:
    1、协议离婚的法定手续,夫妻双方都愿意离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署离婚协议书,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可领取离婚证;
    2、诉讼离婚的法定手续,夫妻双方对离婚问题(是否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一方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离婚。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夫妻可以按照以下流程办理离婚手续:
    1、协议离婚办理手续的方式,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离婚协议,即可亲自申请离婚登记。符合离婚条件的,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后,可以亲自领取离婚证;
    2、诉讼离婚办理手续的方式,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后,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依法审理、判决、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