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情侣分手女方要求赔偿青春费,法律有规定吗

同居
2023-06-18 13:2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国法律上不支持青春损失费。但当事人已经达成协议约定赔偿青春损失费的除外。因为法律并没有对青春费做出规定,所以情侣之间分手一方向另一方索要青春费因没有法律依据,一般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但也不被法律所强制,如果有愿意支付青春损失费的,按照意思自治原则可以支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八十七条
    承担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法律一般不会支持青春损失费。只有双方已经达成协议约定赔偿青春损失费的情况下,才会支持赔偿青春损失费。因为法律并没有对青春费做出规定,所以情侣之间分手一方向另一方索要青春费因没有法律依据,一般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但也不被法律所强制,如果有愿意支付青春损失费的,按照意思自治原则可以支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八十七条
    承担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男女关系结束时一方索要青春损失费分手费是不会得到法院支持的,但当事人自行约定的,法律也不阻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男女之间是平等的,恋爱期间那女所花费的青春是一样的,其索要的青春损失费即不属于物质损害赔偿也不属于精神损害赔偿,是不合理的,可以无需支付。
    法律依据:男女关系结束时一方索要青春损失费分手费是不会得到法院支持的,但当事人自行约定的,法律也不阻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男女之间是平等的,恋爱期间那女所花费的青春是一样的,其索要的青春损失费即不属于物质损害赔偿也不属于精神损害赔偿,是不合理的,可以无需支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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