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满婚姻男跟未婚女人恋爱二年,现己怀孕,男人才说已结婚这样有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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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即怀孕,以后剩下的孩子:1)非婚生子不影响孩子与父母双方的亲子关系。
2)父母双方对孩子都有
抚养教育的义务。孩子的抚养权可以由父母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也可以诉请法院判决。
不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依然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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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婚姻法》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
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因此,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可以的。要是女方同意离婚,那就财产是一人一半,孩子要生,那费用就是一人一半,抚养费男方支付,孩子归女方。如果男方没有过错,那就不用赔偿。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
损害赔偿:
(一)
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的;
(三)实施
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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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