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的孩子由我抚养,男方不支付抚养费,我想给孩子改姓,男方不同意怎么办

2023-06-18 14:06: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没有别的办法,这是孩子父母双方的基本权利,如果对方不同意,任何人都不可以给孩子改名字。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者协商未达成一致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1、抚养费问题,可以按照离婚协议或判决书要求对方履行。
    2、改姓问题,需要征得另一方同意。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 1、抚养费问题,可以按照离婚协议或判决书要求对方履行。
    2、改姓问题,需要征得另一方同意。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