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的一民事官司,一审已判决胜诉,但对方把上诉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法院递上,但是他对法官说他有意向调解,要求法官上诉状先不要往上送,如调解不成功,就上诉,现在距离他送上诉状的时间已过去十天,他上诉的诉讼费还没付,请问,法官是否有权这样做?

2018-08-09 18:25: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提出上诉必须在十五日上诉期限内递交上诉状,并按照诉讼费缴纳办法缴纳上诉诉讼费用。上诉期内未递交上诉状或者在规定时间内未缴纳诉讼费,则视为放弃上诉,一审判决生效,此后不能再提出上诉。
    证据可以证明原审判决错误或者原审程序违法,可以申请再审。
  •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
    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
    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如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权利,法院不得依照职权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应当受理支持其诉讼请求。
    我国一般的民事诉讼时效为两年。

  • 1、《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第九十一条规定: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2、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第三款规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就具有法律效力,其效力与判决相同。也就是说,调解书送达后,就产生以下后果:
    (1)当事人不能以经过调解解决的同一事实和理由,对另一方再行起诉;
    (2)调解协议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当事人不得上诉;
    (3)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调解书送达后,如发现确有错误,当事人可以申诉,人民法院应按审判监督程序处理。
    3、依照法律规定,调解书有给付内容的,一方当事人又不履行确定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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