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伤是公司支付工资还是保险公司支付?谢谢你!

讨薪
2023-06-18 16:06: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
    1.上班期间在工地受伤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由保险支付相关的医疗费用和赔偿,没交保险由用人单位赔偿相关费用。
    2.可以向劳动局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劳动诉讼,以法律形式保障自己合法权益。工伤可以获得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康复治疗费、工伤医疗期工资、生活护理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等,工伤赔偿具体的数额需要根据工伤认定鉴定结果而定,主要依据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 公司上班期间受伤属于工伤,有赔偿。费用由工伤保险支付,用人单位没买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申请手续由用人单位办理,用人单位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出具事故报告及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员工本人或亲属可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您可以向公司申请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1、经认定属于工伤的,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赔偿的范围如下:
    (1)工伤保险基金赔偿的范围:
    ①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②住院伙食补助费;
    ③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④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⑤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⑦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⑧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⑨劳动能力鉴定费。
    (2)用人单位赔偿的范围如下:
    ①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②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③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如果用人单位没人购买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工伤赔偿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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