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人欠我3万元,但他在车祸中意外死亡,也赔偿了70万元。他欠我3万元。我能回来吗?

债务追讨
2023-06-18 16:2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欠债人死亡,也无法提供欠条的,如果当事人有其他证据证明欠款的事实的,则能要的回来。死者的债务用其遗产进行偿还,如果遗产被继承的,由其继承人还;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 法律分析:欠款人如果死亡:
    1、直系亲属如果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或者不具备还款能力,银行就看有没有财产,或者遗产。如果财产,遗产都没有,银行就算坏账。
    2、如果持卡人是因为意外事故死亡的,例如车祸,或者医生的医疗事故等。那么可能会获得一笔赔偿款,如果家属配合的的话,银行可能收回欠款,如果不配合的话,银行最多是起诉到法院。如果欠款大于诉讼费的有可能起诉,如果欠款500以内的基本就算坏帐了。
    3、遗产的认定。除去银行存款之外的东西,那就是房子了,首先民房是不能买卖的。商品房,如果面积小于65平方米的,如果银行起诉到法院,法院一般不会判决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二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 欠债时,债权人可以申请执行继承的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但不包括赡养费、丧葬费、医药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贴、精神损失费、车旅费等部分。死亡赔偿金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因此也是适用遗产分配原则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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