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结婚可以不让对方看孩子吗?

子女抚养
2023-06-18 16:30: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离婚后不给抚养费可以不让对方看孩子吗
    1、离婚后不给抚养费不可以不让对方看孩子。离婚后一方不需要对方付孩子抚养费,是权利的放弃;但对方的探视权属法定的,不能因此剥夺,对方仍有探视权。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离婚后抚养费按照什么标准
    离婚后抚养费按照以下标准: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比例。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离婚后不给抚养费的情形,是不可以不让对方看孩子的,另一方的探望权不因不给抚养费而取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法律分析:如果抚养孩子的一方离婚了坚持不让对方见孩子、不让探望孩子,无法就孩子的探望权问题达成协议,那应该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在民政局办理的协议离婚,并且约定了探视方式或约定的不明确,都必须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原则对探望权的行使方式、行使时间做出判决,并且要求抚养孩子一方协助执行。
    另外一种是在法院进行调解或判决离婚,抚养孩子的一方不让另外一方探视,则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对探望权进行强制执行可不是一般的强制执行,法院不能直接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而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通过罚款、拘留措施,强迫离婚不让见孩子、不让探望孩子的一方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但是须注意的是,这里强制执行的对象只能是拒不履行协助责任的有关个人和单位,而不是子女。因为探望权纠纷案件涉及人身问题,如果执行不当,会对子女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的伤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