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向朋友借13万,6年没还。当时我同意月利率是15%。现在利息比本金大,所以我想问一下有多少利息是合法的。

债务追讨
2023-06-18 16:5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借钱利息多少合法. 民间借贷 月利率不超过2%,比如10万月最高利息为2000元,即为合法利息,受法律保护。. 民间借贷月利率在2%至3%的利息 (年利率在24%至36%的部分),前提是借款人自愿付给的,也是合法利息,受法律保护,以上两种情况是比较合法的。
    .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一方借钱给另一方的行为,让双方之间成立了借贷关系,通常就是我们说的民间借贷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百分之二十四,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 法律分析:如果借贷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年利率在24%以内,则利息是合法的。但是,如果约定的年利率超过36%的,则超过部分的利息是不合法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第二十六条 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第二十七条 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
    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应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
    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超过以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八条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是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民间借贷利息,是借贷双方约定的,只要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就是正常的借贷。
    如果超过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就属于高利贷,超出部分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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