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杨律师,你好,我想商量一下,我们公司的合并部门,但是没有合适的职位,离职能得到补偿吗?公司的态度不会支付这笔费用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6-18 17:02: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建议起诉处理
  • 公司合并后劳动关系应当继续履行,若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给予补偿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 公司合并员工不愿意去合并后的公司,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申请仲裁,不服仲裁结果的,可以提起上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