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护照丢失如何办理

2023-06-18 17:3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护照丢失要尽快去当地的派出所或警察局报案挂失然后补办护照。补办护照,可以去户口所在地的出入境办证中心,提供证件遗失时在当地的警察局证明、旅行社提供的相关证明,或者按照相关部门规定,在指定报纸刊登遗失启事的资料,三项资料中选交其中的一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六条
    公民申请普通护照,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近期免冠照片以及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
    国家工作人员因本法第五条规定的原因出境申请普通护照的,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签发普通护照;对不符合规定不予签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在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护照的,经护照签发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公民因合理紧急事由请求加急办理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办理。
  • 身份证丢失的,带本人户口本的单页原件和复印件,之后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补办身份证,户口登记机关检查之后,符合条件的就会给当事人办理。如果是外地的,可以咨询当地的公安机关。
    法律依据:
    《公安部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
    实行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异地受理。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改革现行居民身份证办理机制,对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委托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
  • 丢失身份证后当事人应当先进行挂失,然后去补办。带本人户口本的单页原件和复印件,之后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符合条件的就会给当事人办理。如果是外地的,可以咨询当地的公安机关。
    法律依据:《公安部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
    实行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异地受理。《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改革现行居民身份证办理机制,对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委托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