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驾驶证降级了,可以恢复吗?

2023-06-18 17:52: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b2降级成c1不能马上恢复,需要满足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且没有发生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才能申请恢复。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第七十八条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并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在三十日内办理降级换证业务:
    (一)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的;
    (二)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
    (三)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
    机动车驾驶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降级换证业务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注销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
    机动车驾驶人办理降级换证业务后,申请增加被注销的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且没有发生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
  • a2驾驶证降级的手续:需要在收到通知三十日内持原机动车驾驶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去车辆管理所办理降级换证业务。机动车驾驶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降级换证业务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注销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第七十八条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并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在三十日内办理降级换证业务:
    (一)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的;
    (二)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
    (三)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
    机动车驾驶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降级换证业务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注销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
    机动车驾驶人办理降级换证业务后,申请增加被注销的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且没有发生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
  • 驾证降级新规:
    1、机动车驾驶人自愿降低准驾车型应当填写降级的相关申请表,提交身份证明、驾驶证原件、身体体检的证明等;
    2、驾驶证的记分周期里没有记满12分,逾期未审验、被扣押、扣留、暂扣、注销、吊销或者撤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理完才可以申请降级;
    3、需要去地方的车管所或者交警分局等地方办理。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八条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并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在三十日内办理降级换证业务:
    (一)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的;
    (二)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
    (三)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

    机动车驾驶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降级换证业务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注销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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