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老师,我想问一下,现在北京这边产假多少天,如果延长产假给工资的话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6-18 18:3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时间是3个月,因为国家规定的产假是98天,各地方政府部门可以在98天的基础上延长产假时间。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 法定产假98天,符合条件的可延长60天。女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可延长产假至一年,产假延长期间工资按原额的百分之七十五发放,不影响调整工资、晋升级别、计算工龄。
    法律依据:《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四十一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结婚、生育的夫妻,按照下列规定给予奖励或者福利待遇:
    (一)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职工,享受婚假十五天;
    (二)女职工凭生育情况证明增加产假六十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五天;
    (三)子女十六周岁以前入托(园)、入学、就医等,其费用由父母所在单位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四)职工在享受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按其正常工作对待,工资、奖金照发,其他福利待遇不变。
    女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可延长产假至一年,产假延长期间工资按原额的百分之七十五发放,不影响调整工资、晋升级别、计算工龄。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 法定产假98天,符合条件的可延长60天。女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可延长产假至一年,产假延长期间工资按原额的百分之七十五发放,不影响调整工资、晋升级别、计算工龄。
    法律依据:《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一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结婚、生育的夫妻,按照下列规定给予奖励或者福利待遇:
    (一)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职工,享受婚假十五天;
    (二)女职工凭生育情况证明增加产假六十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五天;
    (三)子女十六周岁以前入托(园)、入学、就医等,其费用由父母所在单位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四)职工在享受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按其正常工作对待,工资、奖金照发,其他福利待遇不变。
    女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可延长产假至一年,产假延长期间工资按原额的百分之七十五发放,不影响调整工资、晋升级别、计算工龄。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