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前买了自己的房子,房产证只有我一个人的名字,首付和贷款都是我自己付的。现在结婚三年了,媳妇不放心,让我把房产全部给她个人,公平过户。我想问这个要求合理吗?如果执行了,有一天离婚后还能分割这所房子夫妻的共同财产吗?非常感谢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6-18 19:4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离婚后房产分割主要有以下情况:
    1、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在离婚时配偶是无权请求分割的。但如果在房产证上加上了其配偶名字的,属于夫妻共同共有财产,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如何分割,由当事人双方自行协商。
    2、如果用于购房的款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则该房产也属于夫妻共同共有,离婚时可以一人一半或者按出资份额分割。
    3、一方婚后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也属于其一人所有,但如果房产证加了配偶姓名的,就属于夫妻共同共有,应当平等分割。
  • 房产离婚如何分割首先需要确定是否属于夫妻共有,比如说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 只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无论产权登记在谁的名下,都是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离婚的时候可以平均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