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餐馆工作。不想做。能不能直接去?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6-18 20:3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向劳动局投诉处理

  • 1、要确定你在饭店做了多长时间,办理正规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如果没做多长时间,又没签订劳务合同,建议先和老板商量支付劳动报酬,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部门反映,并提供在饭店上班的证明材料。
    2、如果在饭店做了一段时间,需要提供在饭店工作的入职表,工牌,工资单,劳务合同,劳动者身份证原件到当地劳动争议委员会提出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委员会给予立案,并开庭审理,实行双方调解协商,如果调解不成,仲裁委员会将下达裁决书,如果饭店不执行,劳动者可以向法院进行上诉。申请劳动仲裁期间,劳动者可以去新单位入职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劳动者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苏动者本人,不得克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 法律分析:在餐饮店工作同样需要签订劳动合同,针对餐饮店的长期员工,应当和餐饮店老板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写明劳动内容、劳动工资、福利待遇、休息休假等各方面事项,签订后双方依照合同办事,做事都有一个规范和标杆,对双方都是一份权利的保护。劳动者提出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拒绝的,该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