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下:在派出所被取保候审了,但是什么证明也没有给我,也没有取保候审决定书给我,交了保证金就让我走了,而且保证金是通过手机微信转账的,也没有任何凭证给到我,请问这是怎么回事?

刑事拘留
2023-06-18 20:4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决定机关作出取保候审收取保证金的决定后,应当及时将《取保候 审决定书》送达被取保候审人和为其提供保证金的单位或者个人,责令其向执行 机关指定的银行一次性交纳保证金。
  • 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已缴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然后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 犯罪嫌疑人提出取保候审时所缴纳的保证金,一般应当在取保候审结束时携带证明文件到指定的银行进行领取。《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