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离婚,婚前他借了大概20万给他舅舅,现在舅舅无力偿还,所以他负债也有大概20万,这种情况我需要承担他的婚前债务吗,

婚姻债务
2023-06-18 20:4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个人婚前债务结婚后另一方一般不需要偿还,但是如果该债务在婚后有用于家庭生活的,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可以由夫妻共同财产清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离婚后当事人不是一定要承担另一方所欠的婚前的债务。一般认为婚前债务是个人债务,离婚时,该债务应当直接由债务人以个人财产对债权人承担偿还责任。但如果债权人有证据证明个人婚前所欠之债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则债务应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配偶在离婚后需要对债务人所欠的婚前债务承担偿还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十六条
    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 个人的婚前债务结婚后另一方不需要偿还,只有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而夫妻共同要有夫妻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或者是一方负担的在婚姻存续期间用于家庭生活的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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