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人下班途中骑车被车撞了,我是用人单位,我有责任吗

工伤索赔
2023-06-18 21:22: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人在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属于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用人单位有责任。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上下班途中被车撞,若是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可以认定为工伤;若是职工承担全部责任的,不能认定为工伤。非本人主要责任的认定,应当以有关机关出具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决为依据。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员工上班期间撞人,负全部责任的,由员工自己承担责任,用人单位不承担责任。员工在上班期间撞人的行为,不属于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行为,用人单位不需要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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