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老师,我想问问你关于孩子打架的事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6-18 23:5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小孩打架处理方式视情况而定,情节严重可以报警处理。如果情节轻微,并没有造成人身伤害,只是打打闹闹,自行处理。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1、从生活常识来讲,建议先调查了解清楚孩子为什么打架,即搞清楚打架的原因、过错、经过、严重程度等等,根据以上情况是,是积极赔礼道歉还是据理力争,再做决定。

    2、和对方家长一起理清楚事情的经过和原委,以委婉的方式告诉对方打人的责任和应该承担的责任。这种方法可以理清楚事情原委有利于明确打架的责任,可以一起得出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办法。

    3、在打架事件处理过后,孩子之间需要一个正式的道歉。这个道歉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孩子打架的问题,也避免了以后的错误再次发生。
  • 法律分析:首先要及时的介入并且制止,以防孩子受伤。想双方问清缘由,如果有明显有方是错的,就跟错的一方讲道理,引导他道歉,安慰另一方。如果是孩子双方的错,就教育他们打架是不对的,打架不是好孩子。
    最后,引导孩子和好。在打架后的课程上也要注意引导两个孩子互动。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一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