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家东西被偷了,但是我知道是隔壁女人,我没有证据该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23-06-19 00:5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偷东西没有证据的查找方法:公安机关、检察院或者法院在接收到案件之后,可以通过询问证人,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搜查、勘验检查、等方式收集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应当释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务按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要求,交出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证据。
  • 当事人个人物品被盗的,可以直接向被盗地的公安局报警或者是拨打110报警电话。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法律是讲证据的,报警后,经公安机关审查调查如果没有证据,就不构成犯罪。相反诬告陷害他人,意图让他人承担刑事责任的,构成犯罪,要追究刑事责任;因特殊原因错告的,不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
    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应当进行预审,对收集、调取的证据材料予以核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