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购房签订认购书前,销售没说也没有引导客户察看不利因素,但售楼处有展示红线内外不利因素,客户没留意,签完认购书后,客户发现红线外有不能接受的事情,且提出要签一份补充协议解决,但开发商不同意,双方意见一直达不成一致,这种情况可以要求退定金吗?后致电住建局反应,答复是销售没有引导客户看不利因素属于违规行为。

合同违约纠纷
2023-06-19 03:4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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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录音作为证据,然后诉讼解决
  • 购房签订认购书后反悔,如果是开发商存在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就可以要求退定金。法律规定,如果卖方违约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是可以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的。所以,开发商违约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就可以退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 签订认购书后,如果属于开发商不具备商品房销售资格、开发商存在强迫、欺诈等行为,或者双方在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对合同条款协商不一致的情形下,能退回定金。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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