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我对象后爸妈不同意结婚,对象1990年的,我是1997年的,能不能形成事实婚姻呢??

2019-05-25 17:45:2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事实婚姻,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一方对外所负债务,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如果未补办结婚手续,1994年以前双方存在事实婚姻关系,1994年以后,双方即为同居关系。
    若为同居关系,无需承担所借款项的偿还义务。事实婚姻作为婚姻关系存在的一种方式,广义指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结合。
    狭义指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结合。
    自1994年2月1日以后,《婚姻法》不再承认事实婚姻,此前的法院可以认定为事实婚姻,财产和债务可以按照婚姻法处理。
    之后的只能按照民法处理。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事实婚姻可以参照婚姻法的规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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