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信用卡欠了一万多元,现在公安局叫我去,会被拘留吗?

信用卡纠纷
2023-06-19 04:24: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般会直接抓人。
    如果当事人因信用卡欠款而构成犯罪的,在公安机关刑事立案后,即应该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如果未抓捕到案的,则可以通辑等措施。
    当然,在实际操作中,并不一定是公安人员上门抓捕,也可能是由公安人员传唤涉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到公安机关接受讯问,并根据实际情况,由公安机关来决定是否有立即采取拘留措施的必要,如果不是需要立即拘留的,也可以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法律分析:法律法规中并没有规定信用卡欠款立案后抓人时限,但规定立案后公安机关要对现行犯依法拘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七十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并予以审查、核实。
    第一百七十一条 公安机关在侦查犯罪的过程中,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严禁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仅凭怀疑就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
  • 欠信用卡被警察逮捕的流程:先由公安机关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批捕;批准逮捕后,就立即予以执行,然后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再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最后及时告知检察院逮捕的执行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