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一个小工厂工作了24天,老板把我开除工资的时候,老板以我还没满一个月为由扣了我600块钱的工资违法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6-19 04:5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老板无缘无故扣工资,作为打工人是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的,但如果金额较小是很难达到受理要求的,毕竟企业有企业的劳动合同标准。可如果克扣工资比例较大,你可以向劳动局申请法律援助,只要你的证据充足,到时候会有专门的援助律师帮你调解的。
    所以你现在要做的就是先咨询专业人员,然后一步一步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应得的劳动保障才是最明智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法律分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存在克扣工资的行为,劳动者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法律分析:违法,公司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选择通过提起劳动仲裁维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