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亲属在工厂工作时突然晕倒,在去医院的路上不幸死亡,算是工伤死亡

工伤索赔
2023-06-19 06:2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死亡索赔流程:用人单位将工伤职工送往医疗机构治疗;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伤者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等资料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工亡的认定方法如下: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因工伤事故或职业病中毒直接导致死亡;
    3、工伤或职业病停工留薪期间死亡;
    4、工伤旧伤复发或职业病旧病复发死亡。
    工亡是因工死亡的简称,也包括因职业病死亡,即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事故致死和疾病致死,工亡属于工伤范畴,由劳动部门依法认定。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法律依据:《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者社保卡复印件;
    2、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3、死亡证明。
    人社局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补正材料后,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 如果劳动者因工伤死亡的,申请理赔的流程如下:用人单位或者职工的直系亲属、工会组织依法向社保局或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伤情相对稳定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等资料去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工伤死亡的赔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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