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本未婚改已婚,可由当事人本人,或户口本登记的户主,凭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到当事人户籍派出所申请办理。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1、更改需要的证件
(1)本人身份证
(2)本人户口簿
(3)本人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书
(4)结婚证
2、更改机关
户籍所在地的当地派出所
3、更改流程
(1)在户籍派出所出示所需证件
(2)审核属实后,会在户口本上盖章离异的印戳
(3)将配偶的户口从户口本上注销,加盖“注销”的章
(4)带离婚证、户口本到公安机关办理分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