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质询一下早八点上班晚八点下班算加班几小时,公司解释的是12点到下午一点是休息时间但实际并没有休息。还有按照规定周六和周日上班算不算加班

讨薪
2023-06-19 06:36: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法》规定一周的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劳动者加班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 劳动法对于劳动时间的具体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且每周至少休息一日。若要加班,要与劳动者进行协商,一般加班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 《劳动法》对加班时间的规定:用人单位出于生产经营的需要,与各方协商一致后安排加班的,每天不得超过一小时;有特殊原因的,在保证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情况下,每天安排加班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