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叔叔在装修店面时从梯子上掉下来,右脚骨折了,现在在医院住院,店铺老板娘支付了急诊费用和3000住院费以后就拒绝付钱了。我叔叔和店铺老板娘没有签过合同,老板娘的哥哥介绍我叔叔过去装修的。请问这种情况,住院治疗的费用是怎么算的呢?

工伤索赔
2023-06-19 06:5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骨折工伤进行赔偿,住院费用要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 住院费一般以就诊治疗单位的诊断证明和住院单据为凭进行赔偿。工伤住院费用由所在单位垫付,所在单位资金周转困难,工伤职工有能力的,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也可以垫付。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第二款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第三款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 医疗损害赔偿的计算方式: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进行计算。例如,陪护费根据陪护人数,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
    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