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昨天签的租赁合同期限是半年,今天后悔不想租,可以要求房东退房退款吗?

房屋租赁
2023-06-19 07:3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退,假如已经签了合同要按照合同上说明的支付违约金,假如还有剩余租金,房东用退还(在你没有损坏房屋以及附属设施、没有欠费的情况下,会按照实际天数退还,要是损坏了会抵扣一部分),如果合同没有规定,根据合同法,按照一般规定来支付违约金,一般四1个月的房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 法律分析:可以退,假如已经签了合同要按照合同上说明的支付违约金,假如还有剩余租金,房东用退还(在你没有损坏房屋以及附属设施、没有欠费的情况下,会按照实际天数退还,要是损坏了会抵扣一部分),如果合同没有规定,根据合同法,按照一般规定来支付违约金,一般四1个月的房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 租赁合同到期房东不退款,可以协商解决或者直接到人民法院诉讼。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七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
    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