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这家公司工作了15天,现在不想做了,他不让我走。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6-19 08:52: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老板一直不让走的,劳动者可以直接向老板递交辞职报告。三十天期满后,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劳动者就可以离职。劳动者按此规定辞职,那就是合法的,并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到时间就可以离职。
    如果用人单位因此扣发劳动者的工资,那么可以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再要回工资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无论在什么单位工作,签不签订劳动合同,只要能证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想辞职是可以的,但要按照辞职流程走,就不用担心用人单位克扣工资,如果你不按辞职流程走,可能会扣工资。辞职流程如下:
    劳动者想辞职,试用期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到时就可以结算工资走人;过了试用期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这是维护劳动者个人利益的前提,辞职后可以获得劳动合同内的工资。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可以到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举报,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若对仲裁不服,可在15日内向法院起诉。
  • 提出离职,公司不放人可以走的,只需要提前三十日通知即可,若是过了三十日老板仍不放人,劳动者可以申请仲裁,但是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据。试用期员工提前三日通知即可。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