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食品是当天生产的,但是日期打错了,顾客要求工商介入怎么办?

消费者维权
2023-06-19 08:54: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打错生产日期属于假造生产日期,属于欺诈行为。国家标准B7718明确规定,生产日期是包装生成的日期,不得提前也不得延后。尚在在仓库的食品,不得发货,重新打印日期,已经销售的食品请赶快召回,或者到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备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么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 法律分析:打错生产日期的话属于假造生产日期,属于欺诈行为。 尚在在仓库的食品,不得发货,重新打印日期,已经销售的食品请赶快召回,或者到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备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么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 法律分析:确认产品生产日期存在问题的,可以要求食品金额10倍赔付,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索赔。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
    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