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企业每天都叫提前15分钟来上班,算加班吗?

讨薪
2023-06-19 08:56: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
    1、劳动法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如果超过时间但是公司和本人协商同意加班,不算强迫加班,一般为一个小时左右。
    2、了解自己的工时,公司的工时制度,有标准工时、不定时和综合工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九十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企业是不能强制劳动者加班的,所以劳动者在一周工作40小时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强制要求员工在星期六加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 1、劳动法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如果超过时间但是公司和本人协商同意加班,不算强迫加班,一般为一个小时左右。
    2、了解自己的工时,公司的工时制度,有标准工时、不定时和综合工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九十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