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全责车主,不愿意给我修车期间的交通费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6-19 08:56: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修车期间需要赔付对方交通费。交通事故中,无责方因为修车期间无车开,产生的交通费用有权要求赔偿,具体标准应以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为赔偿标准,具体的可以是在此期间所因外出而产生的出租车或公交、地铁等的实际支出费用。
    对方拒不赔付交通费用怎么办
    1、和对方沟通,告知其有相关的条例规定需赔付相应的交通费;
    2、对方执意拒付,可以找交警进行调解。交警作为交通执法部门,在交通事故涉事双方有着极大的权威性;
    3、调解无果的话,可通过法院起诉来解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 法律分析: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能索要修车期间的交通费。其交通费为因事故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法律依据:《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 交通事故后对方全责但不赔偿维修费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或者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六条
    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
    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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